【法治环境宣传报道】法官高效调解退还口罩钱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
日前,滨海新区法院北塘科技园法庭审结一起在微信朋友圈买卖口罩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系天津空港经济区某公司职工,受公司委托采购口罩用于企业复工复产。2月17日,杨某通过朋友的微信朋友圈了解到林某在出售口罩。经朋友介绍联系到林某,约定购买口罩2万个,付款后即发货。原告当日向林某支付宝账户转账7.6万元。次日,林某告知杨某,货款被其上家卷款潜逃,其已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口罩只能分批发货。由于复工复产需求紧迫,杨某与林某多次交涉,但林某一直未发货,也未退还相关款项,杨某就此向公安机关报警但仍未能解决纠纷,遂于3月7日网上立案向滨海新区法院提起诉讼。
收案后,承办法官田瑞刚未囿于刑民交叉案件,刑事先行处理的惯例,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考虑原告购买口罩是为企业复工复产所用,疫情期间公司本就经营困难、资金紧张,既拿不到口罩也不能及时退款对企业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同时对原告的工作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法官决定积极进行调解。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的同时,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被告沟通,对其晓以利害,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3月14日,被告林某向之前与原告杨某约定的地址邮寄了口罩。但原告认为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拒绝签收,并坚持开庭审理。法官继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持续疏导原告因未成功购买到足额口罩受到领导批评而产生的负面情绪,再次对被告耐心法律释明,以及可能对他造成的不利后果。双方终于有了初步和解意向,并确定了在线开庭时间。
即将开庭的前一天晚上22点30分,被告向法官发信息,称其白天上班请不了假,没办法按时开庭,申请延期至周末开庭,提出了自己的和解方案。承办法官首先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即使是互联网在线庭审也是非常严肃的一件事,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不应随意申请延期,但对其提出具体和解方案进行了鼓励。考虑到被告工作时间开庭困难的实际情况,为避免案件拖延审理对原告及其供职的公司造成更大的不利影响,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法官决定在次日的中午休息时间进行互联网在线庭审。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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