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典型案例】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庭审首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
近日,天津三中院知识产权庭(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对魏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该案是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首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标志着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工作落地落实,也标志着知识产权庭审判工作掀开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篇章。
自2017年11月起,被告人魏某某将从批发市场购入的大量廉价鸡精等调味品,装入网购的印有“太太乐”“皇品”“家乐”等注册商标的包装箱、包装袋中,向本市多家商店销售牟利,数额较大。
天津三中院受理立案后,合议庭成员仔细阅卷,对案件进行多次研究讨论,及时做好取保候审、边控、委托社会调查等工作。开庭过程中,环环相扣、有序推进,既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被告人魏某某当庭悔罪悔过,认罪态度良好。该案将择期宣判。
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是构建符合知识产权司法特点的审判体制的重要改革,是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和综合效能的重大举措,刑事审判庭在程序及法律适用方面为审理提供了大量的帮助与支持。下一步,三中院将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立足我市经济发展实际,从有利于增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判的专业性,有利于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意识、有利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便于当事人诉讼的角度出发,加强对衔接环节、裁判尺度、发挥激励创新功能等问题的研究,注重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符合发展规律、适应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为实现知识产权全方位救济、改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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