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共场所需要办卫生许可or备案?区政务服务办告知承诺减负担,多措并举保落实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2024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7号),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作出重要修订,自2025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卫生许可类:由原7类28种精简为7类13种,修订后涵盖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人工游泳场所、商场(店)、候车室等场所。
备案管理类:新增录像厅(室)、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等7类场所,需在营业后30日内完成备案。
免办类: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车马店等场所无需办理许可证或备案。
经与区卫生监管部门核实,以下为未纳入卫生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月子会所,酒店式公寓,足疗、保健按摩场所,婴幼儿洗浴、游泳,流动理发摊点,植发育发场所,美甲、美睫、减肥瘦身场所,采耳、纹绣场所,网吧,棋牌室,桌游,台球厅,密室逃脱,商场内设微型唱吧,临时搭建的儿童戏水设施,医药商场,农贸市场等。
三优一协同,公共卫生许可告知承诺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以来,为保证审批后政策风险防控及闭环监督管理,区政务服务办打造“三优一协同”机制,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加强政企联动,优化平台入驻条件
针对部分电商平台误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作为入驻前置条件的问题,主动对接抖音、美团等平台,组织政企面对面座谈建议取消非必要办证要求,降低企业误办率,切实减轻企业制度性成本。
强化数字赋能,优化升级智能填验
整合12345热线高频问题33项,依托“滨小助”智能问导,为企业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上线首月电话咨询量环比下降25%。针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改内容,及时更新智能审批系统,同步进行智能预检。2025年4月,线上办理错误率环比下降81.3%,首办成功率提升至95.6%。
深化审管配合,优化闭环联动机制
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嵌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动核准经营范围,确保卫生许可项目与主体资质100%匹配。与区卫健委协同发力,探索形成“承诺+信用+监管”一体化机制,对履约企业实行快速便捷通行,失信主体纳入监管重点核查。
协同街镇力量,提升增值服务质效
主动对接街镇,开展政策宣讲和流程宣传等增值化服务,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将违诺情况及时推送至街镇,形成审管闭环,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减少申请人因违诺导致经营成本增加。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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