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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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丨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到我办培训交流
发布日期: 2024-12-04 09:26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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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设施作为重要的社会公用设施,其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都需办理“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许可”,经许可后方可施工。为强化电力设施保护,规范事项审批工作,近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到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进行相关培训和交流。

    会上就电力设施保护重要性、发生安全事故的严重性以及“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材料审查及踏勘要点进行了培训,并就事项审批常见问题进行了交流。

    许可手续办理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任何企业和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均需要办理许可手续。

    事项名称: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许可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申请表、项目立项文件、施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施工作业方案、电力设施保护协议意向书

    办理流程:

    1.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许可”事项,在办事指南中下载申请表(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联系电力公司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协议意向书,编写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施工作业方案,备齐其他要件材料后到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宝策大厦)二楼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也可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提交申请。

    3.我办组织电力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出具专家意见,宣布踏勘结果。

    4.踏勘通过、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项目,区政务服务办出具许可文件。

    咨询电话:022-66898163、022-6689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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