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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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化丨新区多部门联合发文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明确了这些举措!
发布日期: 2024-05-22 08:51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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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区政务服务办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联合印发了《滨海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从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角度出发,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现行有效的主要措施,形成了系统化、集成化方案。同时,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加入具有新区特色的改革举措,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一、优化土地出让阶段工作流程,降低企业建设成本

    推广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

    ▶ 将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和相关评估评价报告汇总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交付阶段同步交付土地受让单位,无需企业额外支付费用;

    ▶ 常态化实施“拿地即开工”,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采用“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模式,加速项目落地实施;

    ▶ 常态化实施“交地即送证”,通过并行审查、全程帮办等措施,在签订《交付土地确认书》的同时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权证或实体不动产权证书。

    二、优化立项、规划阶段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 简化立项审批手续,四类项目无需再办理立项审批;

    ▶ 推行水电气热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提高市政设施接入效率;

    ▶ 简化规划审批手续,四类项目不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或工程规划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 优化工业项目审批服务,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提前开展规划预审,预审通过的项目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可向规划审批部门申请启动总平面图公示程序,企业依法按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同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三、优化施工许可阶段工作流程,推进项目早开工

    ▶ 建立施工许可豁免清单,明确10类项目无需或免于办理施工许可证;

    ▶ 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桩基先行”,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照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2种模式先行办理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展桩基部位施工工作;

    ▶ 推行分步办理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证,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多个单体工程的总承包工程可按单体办理相关手续,线性工程可按标段办理相关手续,轨道交通项目可分别以站点、区间、设备系统等工程部分为最小单元办理相关手续。

    四、优化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阶段工作流程

    ▶ 优化联合验收程序,实行联合验收的项目,出具合格的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可代替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地查看;

    ▶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照单位工程申请办理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 逐步实施“验收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提前介入,在项目验收阶段(或房地产项目交房阶段),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

    依托区政务服务办开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导引”、“水电气热报装靠前服务系统”和“专家+管家咨询服务系统”,实现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和上门服务。同时,充分发挥集中办公优势,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区政务服务办牵头组织规划土地、住建、人防、招商等各部门,联合为企业提供“联合交底”等定制化审批服务,让企业感受到“滨城”政务人的热情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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