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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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辅导 政务服务零距离丨街镇事业单位改革登记手续在哪办?怎么办→
发布日期: 2024-04-25 08:55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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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滨海新区新一轮机构改革正式启动,为了协助各镇(街)快速办理涉改单位登记手续,区政务服务办靠前服务,精心准备,于4月23日组织召开镇(街)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视频会,涉改单位30余人参加会议。通过远程辅导,帮助各镇(街)厘清办理登记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实现全程网办,特别是距离较远的镇(街)可实现零跑路完成改革工作,切实做到政务服务零距离。

    会上,审批人员结合改革实际,聚焦街镇办事需求,找准办理过程中的高频问题,重点讲解了事业单位简易注销、变更登记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以及办理流程。在互动交流环节,审批人员就各街镇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实时解答。同时,为做好后续服务,审批人员建立微信工作群,与各单位实时在线沟通,答疑解惑,实现精准互动,确保政策辅导到位。

    视频会干货划重点

    简易注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通过“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网址:http://www.gjsy.gov.cn/)

    2.撤销文件

    3.权利义务承接证明;(含适用简易注销承诺书)

    4.事业单位正、副本

    5.事业单位印章(公章和财务章,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时同时上缴印章,印章一旦上交,将定期销毁)

    简易注销不要求发布注销公告、提交清算报告。

    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清单: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通过“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网址:http://www.gjsy.gov.cn/ )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依据变更事项需要提交如下要件:

    变更名称:①区委编办的批复文件;②事业单位印章(公章、财务章)。

    变更法定代表人:①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通过“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在线填报);②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③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④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延期说明(仅限超期办理的单位提交)。

    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或经费来源:区委编办的批复文件。

    变更开办资金:开办资金超过或减少原登记开办资金的20%以上需要申请变更。提交开办资金确认证明以及单位近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需加盖事业单位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和会计签字。

    变更住所:提交住所证明。①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②租赁房屋的,提交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该房屋产权证明和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③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和房屋合法授权人出具的《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④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和房屋合法授权人出具的《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⑤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出具的《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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