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政务服务”丨区政务服务办多形式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
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信用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3周年之际,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开展了多形式的宣传活动。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海报,工作人员为办事企业群众现场发放《条例》明白纸和解读折页等纸质材料,以通俗易懂形式向企业群众讲解《条例》制定的意义、适用范围、守信主体可享有的激励措施、失信主体面临的惩戒措施等内容,有效增强了企业群众的诚信意识,营造了“诚信有价 守信有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几年,区政务服务办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政务服务”的创新改革向纵深推进,不断探索创新“信易批”工作,实现多方共赢。对企业和群众来说,办事更加简单,审批耗时长、环节多、反复跑成为过去时;对政府部门来说,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对整个社会来说,珍视信用的氛围更加浓厚,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加强信用基础建设,做好信息归集
对照《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按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信息及信用承诺信息履约践诺情况上传至区信用信息处理平台。2023年,我办共上传信用信息数据47480条。
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推进信易批
持续推动最简告知承诺改革。探索“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零审批”方式,通过“放”和“管”的统一,实现“你承诺、我就批,你不兑现、我就撤销”,突出正向激励作用,更落实失信违法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培养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目前,已就26个事项出台最简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较承诺办结时限压缩90%以上,累计办理1.1万余件。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滨海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49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逐一明确证明材料的设定依据、开具单位、证明内容等,对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库的申请人可以告知承诺代替相关证明。
“承诺审批渔船贷”开拓新区“政务+金融”服务新模式。区政务服务办与农业银行高效配合,对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库的申请人采取承诺制方式,将原来的线下审核模式优化升级为“承诺制+线上抵押登记”模式,当天即可完成审批,2023年合同涉及抵押金额累计11441.6万元,有力支持新区渔业发展需求。
加强审管联动,承诺审批闭环监管
区政务服务办通过系统信息实时交流、定期函告、移动端推送等形式,与监管部门实现信息互通。通过政务服务智能导航“一张图”,助力监管人员快速准确掌握企业情况、坐落地点、监管事项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通报“政务一网通”系统数据读取、监管状态,督促各监管部门按期反馈监管信息,切实将审管联动责任落在日常、落到实处。此外,创新推出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制“智能审批+智能监管”新方式,形成“智治协同、运转高效”的审管衔接互动体系。
下一步,区政务服务办将持续借鉴、运用信用管理的理念和成果,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创造性开展特色利民便企工作,为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滨城”样板,营造“守信有激励、失信必惩戒”的信用环境。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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