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丨滨海新区户外广告(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推广至9个街道 |
2020年5月,区政务服务办和区城市管理委联合推行户外广告(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选取古林街、寨上街、新村街3个街道的7条道路首批试点。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街镇经济发展,提升服务水平,近日,新区户外广告(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推广至杭州道街、大沽街等9个街道同步实施。
告知承诺范围拓展 分街分类
01实施范围更广
之前,户外广告(牌匾)许可告知承诺主要在以下区域实施:新村街、寨上街和古林街的部分区域,现在,已推广至9个街道,实施范围更广,惠及更多申请人。
02区域特色更突出
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实行“分街分类”管理原则,以安全美观为目标,结合区域功能和单位特点,牌匾设置位置适当,比例协调,整体色调、风格、造型与周围环境、建筑相协调,内容健康即可,避免“千店一面”。
03审管联动更紧密
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牌匾需定期检查维护,存在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整改。审批部门、管理部门、街镇执法队伍三级协同,线上线下同步联动,通过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审批情况,便于精准服务、指导商家依法合规设施设置,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助力“美丽滨城”建设。
04申报要求更明确
1.在设置牌匾前,已取得产权证明(房本及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取得产权人同意占用的书面协议,如涉及法定相邻关系的,取得相邻人同意设置的书面协议。
2.牌匾设置不遮挡绿化和市容景观,不妨碍市政公用设施、无障碍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使用,不妨碍安全视距或影响通行、居民生活,不影响建筑物外檐效果和整体造型,不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不影响日常采光、通风,不超过屋顶。
3.牌匾设置位置适当,比例协调,整体色调、风格、造型与周围环境、建筑相协调,内容健康,不含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使用规范汉字,不出现不规范的简化字和错别字,字体大气、美观、清晰,如涉及商标,已取得商标注册证及商标授权。
4.同一栋建筑立面上相邻牌匾的尺寸、悬挂位置、出挑尺寸整体协调,牌面左右不凸出墙面的外轮廓线。
5.不擅自改变建(构)筑物外墙结构和色调,不擅自拆改或搭建,不利用危房设置或设置后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
6.牌匾设置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无空白牌匾和破损牌匾。
7.在设置牌匾时应当保证安全施工,满足防雷、抗风、抗震等要求。设置金属材质牌匾的,应对金属结构进行防腐、防锈等处理。设置带有光源的牌匾的,应保证电气系统符合防水、绝缘等要求。申请人应定期养护和维修,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持牌匾的安全、整洁和完好。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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