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而告之丨明起,劳务派遣告知承诺申办有新变化! |
为规范劳务派遣市场,优化审批服务,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
自2023年6月1日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变更、延续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申请材料中,在提交告知承诺书基础上,还需提供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三项材料,申请人线上申报时上传的扫描件要真实有效、图片清晰,同时需将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审批部门。
材料说明:
材料一:公司章程
材料准备要点:提供公司登记所需的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行填写。
材料二: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材料准备要点: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材料来源:从第三方机构获得(验资机构)。
材料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材料准备要点:填写准确全面。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行填写。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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