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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版本”来了丨新区这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发布日期: 2023-02-22 09:06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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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印发了《天津市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试行)》,这是我市持续探索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十年来第二次调整,我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探索进入3.0版本。

    截至2022年末,滨海新区社会组织总量中直接登记占比达到10.8%,近五年新登记区级社会组织中13.6%通过直接登记的方式办理,特别是在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等方面。

    本次印发的《办法》共十四条,重点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明确党建工作机构,具备组建中国共产党党组织条件的应当同步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探索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的具体领域和范围:

    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是指由同一行业经济组织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自律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或境内同一原籍地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津注册设立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自愿发起或组建、以原籍地行政区域名称为基本特征、以推动两地经济合作交流为宗旨的联合性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登记工作由市级登记部门负责,异地商会登记工作由市区两级登记部门分级负责。

    科技类社会组织是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公益慈善类公社会组织是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针对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自愿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赈灾、助医、助学服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直接登记工作由市区两级登记部门分级负责。

    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是指为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基于社区及其辐射范围开展活动,提供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服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工作由区级登记部门负责。

    三是强调了直接登记的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应依据《慈善法》的规定,按照成立慈善组织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四是明确了本办法施行前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在变更名称或业务范围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范名称和业务范围。变更后名称或业务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直接登记条件的,应当确认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为双重管理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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