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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广电企业,年审换证时间到了,3月底截止!
发布日期: 2023-02-16 08:54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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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天津市广播电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全市统一换发工作,请各广电企业抓紧时间办理。

    【换证对象】

    1.滨海新区范围内所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的广电企业。

    2.所有企业需要年检合格之后才能换发新证。

    【办理部门】

    网上提交申请,请根据注册地址选择对应的审批部门在线办理。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

    ①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自贸区天津机场片区(空港保税区)、自贸区天津港片区(东疆港保税区)三个片区内申请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均由各片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办理。

    ②新区其它区域的,由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办理。

    【咨询电话】

    年检咨询电话:65309153

    年检合格之后换发新证咨询电话:

    ①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66897870、66897195

    ②经开区行政审批局:65817818

    ③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84906118

    ④东疆综合保税区行政审批局:25604082

    【特别提醒】

    1.变更法人、地址等内容,可以和换发新证一并提交申请。

    2.对照办事指南将材料准备齐全后,需加盖公章再提交。

    3.由于大量企业集中换证,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会主动与您取得联系。

    【所需材料】

    很多企业在办理“到期换证”时,会同时申请办理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等,办理资料及所需材料给您准备好啦,扫码下载↓↓↓

    【特别提醒】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持证机构,不予换发:

    1.制作、经营内容导向偏差、低俗庸俗、社会广泛差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

    2.以各种方式租借、转让、出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制作、经营或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

    4.含有境外资金背景或吸纳境外资金;股东中有境外机构或人员。

    5.未经批准擅自将节目销售出境或参加境外展示展映活动。

    6.近两年内未开展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7.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未按照《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年度社会效益评价考核。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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