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门,滨城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可以这样办→ |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减少聚集,方便申请人,建议通过网上办理、邮寄、电话等多种方式办理滨海新区外汇行政许可业务。
外汇行政许可业务有哪些?
1.进口单位名录登记新办
2.出口单位名录登记新办
3.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4.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新办
5.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变更
6.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新办
7.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变更
8.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注销
疫情风险区域内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温馨提示
为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便利市场主体办理行政许可业务,市场主体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申请办理外汇行政许可业务。
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线上办理业务。市场主体可线上申请进口单位名录登记新办、出口单位名录登记新办、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外债签约(变更)登记、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新办、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变更、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新办、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变更、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注销等业务。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一)登录注册
登 录 国 家 外 汇 局 管 理 局 数 字 外 管 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初次使用需要进行注册,点击“法人注册(行政许可业务)”(使用前根据登陆页面常用下载中的“数字外管平台用户手册”设置浏览器),进入界面后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注册”。
(二)选择所要办理业务
注册完毕后,经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办理”,按名称进行检索,或直接选择要办理的许可事项,以外债登记为例,输入“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选择“17100500201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外债签约(变更)登记”,点击“我要办理”。
(三)预审或网上办理
页面中显示基本信息、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目录、受理条件、收费标准、设定依据和常见问题等信息供申请人了解,在选取经办外汇局(企业注册地外汇局)后,可以选择预审或网上办理。
外汇局在收到预审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反馈预审意见,申请人可在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在线将预审材料转为行政许可的正式申请材料。
(四)上传提交
填写页面中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勾选下方的承诺项后,点击【提交】按钮,将该业务申请提交到外汇局端审核。
注:通过数字外管平台办理的行政许可业务,申请人均可以在“行政许可”—“我的许可业务”模块查询办理进度。
二、对于无法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线上办理的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市场主体在确有需求的情况下,业务办理人员通过邮箱报送业务申请材料,并注明市场主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便于电话沟通及反馈相关信息。
外汇局及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电子版,银行可据此办理市场主体的开户、资金划转、结售汇等业务;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业务,外汇局及时予以反馈。待疫情形势缓和后,市场主体应及时向外汇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外汇业务处业务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纸质件,并可根据需求领取行政许可决定纸质版材料。
联系电话:022-66239191
邮箱:baoshuiwaiguanju@126.com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线下办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东路59号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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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