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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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事业单位登记便利化程度再升级,快来体验~
发布日期: 2022-10-24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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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办理工作流程,提升事业单位登记服务效能,区政务服务办会同区委编办共同研究制定了《滨海新区事业单位登记六项便利措施》,2022年10月18日起实施,有办理需求的事业单位看过来,抢先体验!

    一、涉改单位“先立后销”

    为解决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被整合、重组事业单位的人、财、物划转衔接等现实问题,准许新组建事业单位在举办单位承诺期限的条件下,先进行设立登记,颁发有效期为1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待相关事宜在规定期限处理完毕后,再办理原事业单位注销手续。

    二、“能用尽用”简易注销

    全面推进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符合以下情况的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因合并、分立且权利义务有承接的被撤销单位:不存在涉案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协助调查的;未曾举办过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的;曾举办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但已办理注销登记或出资人变更登记的。简易注销免于提交清算报告和注销登记公告,以《权利义务承接证明》代替。

    三、高频事项专题帮办

    根据区委、区政府整体工作安排,在机构改革、干部任免、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等特殊时期,大量事业单位需集中办理变更事项的,区政务服务办统一安排专题帮办服务。在政务大厅设置专门席位,安排专人现场帮办,集中办理,协助上传提交要件材料,即刻审核通过,当场取证。对所属事业单位较多的,可由举办单位统一代为申办,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整合流程,精简要件。

    四、各部门信息共享

    各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事业单位办事“零跑腿”。区政务服务办通过协同办公系统获取区委编办印发的事业单位批复文件,各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免文件及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抄送区政务服务办。事业单位申请登记时,无需提供纸质文件原件。

    五、提供证书到期提醒服务

    区政务服务办依托电子证照信息采集系统,建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基础数据库和到期预警机制,提供证书到期提醒服务。证书有效期到期前90天、30天,系统分别自动向事业单位负责人推送及时查看证书有效期的短信通知,事业单位应在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内,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六、全程网办不见面

    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审批、制证中心统一制证”的模式。事业单位登记全链条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专网办理、在线沟通,申请材料经审批人员审核通过后,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纸质材料及获取办理结果或是到现场办理。纸质材料经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并即时办结。事业单位设立、变更登记等事项均可实现当日出证。

    有办理需求的事业单位有问题可随时咨询

    办理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2-66897715;022-6689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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