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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完成!新区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快来办理重新登记
发布日期: 2022-09-0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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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津市“双减”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落实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滨海新区“双减”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过渡整改期的通知》要求,原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的设置标准,并在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的重新登记手续,未达到新标准的机构将失去办学资格。

    办理重新登记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委托书。——非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交申请单位与受委托人签订的《委托书》,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单位只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提供纸质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办行政许可项目承诺书。——横线处填写培训机构名称,日期为正式提交申请当日。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提供纸质原件。

    3.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登记确认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提供纸质原件

    4.学校工作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4.1 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等信息,每位工作人员材料按照序号排列。

    4.2 个人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及资格证书:营利性培训机构应提供培训机构举办者已实缴不低于30万元注册资金(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为开办资金)的证明材料。

    ★以货币作为出资来实缴注册资金(开办资金)的,营利性培训机构应提供验资报告,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应提供验资报告或询证函回函。以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出资来实缴注册资金(开办资金)的,由专门机构,以货币作为计算尺度进行估算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扫描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5. 办学许可证。——提交正副本原件。

    办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详细说明及材料下载地址:bhxqsjgz@163.com 密码:bhxqsjgz163

    培训机构也可以在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全程不用跑腿,更为方便快捷,公共邮箱内有相应的操作指南。

    咨询电话:66897190(塘)  66896874(汉)  66897935(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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