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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2022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今日开办!最全办理攻略→
发布日期: 2022-01-2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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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1月24日正式开办,本次积分落户4月30日停止申请审核,想要办理的朋友抓紧时间。

    为做好本期居住证积分受理审核工作,区政务服务办、区公安局、区住建委、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认真学习和研读政策文件,积极邀请市积分服务中心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与交流,对系统进行测试。目前,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准备就绪,有居住证积分落户需求的朋友快来办理吧~

    一、申请居住证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3.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

    4.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二、办理网址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http://jzzjf.zwfwb.tj.gov.cn

    特别提醒:居住证积分落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第三方机构发布信息,不受理任何中介机构代办申请。

    三、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都须操作才能进入审核流程。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四、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本次申报,是新修订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的首次开办,除了常规的办理指南外,小编还收集整理了一大波关于居住证积分落户相关问题解答↓

    1.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如何理解?

    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是指:第一期申请的,上年12月31日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第二期申请的,当年6月30日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

    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是指:第一期申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申请上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缴费满3年;第二期申请的,自2014年1月1日至申请当年6月30日期间累计缴费满3年。

    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年限不予连续和累计计算。

    2.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如何理解?

    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即申请人申请当期应处于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正常缴费状态。申请当期是指第一期:当年1至4月,第二期:当年7至10月。

    3.异地社保已转入本市,对申报积分落户有影响吗?

    申请人申报居住证积分之前,已将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参保缴费年限转入本市,经核查情况属实的,不视为存在同时缴纳异地社保情形。

    4.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用人单位是指哪些?

    积分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申请人为劳务派遣用工的,由派遣单位负责申报,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均应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

    如需咨询,请致电滨海新区受理点联办部门,具体电话如下:

    ☎区政务服务中心:022-66898160

    ☎区公安局:022-66897743

    ☎区住房建设委:022-66897924

    ☎市规资局滨海分局:022-66896804

    ☎区公积金中心:022-66897775

    ☎区退役军人局:022-65306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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