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3家企业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被撤回! |
近日,区住房建设委函告我办,天津长稳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区政务服务办依法撤回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
请以上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22-66897781;022-66897883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华路356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有关政策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管联动机制的通知》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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