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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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 零距离】解锁VIP中P服务,办理成品油许可证有问题?看过来!
发布日期: 2021-11-03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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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解决企业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日前,区政务服务办审批六室组织中石油滨海分公司、中石化滨海分公司召开专题培训会,面对面、零距离为企业答疑解惑。

    会上,工作人员对照《商务部关于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逐项讲解。同时针对企业提出的疑问,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对于企业提出的建议,审批六室逐一记下并开设专题研究,确保解决企业的堵点难点问题,让企业感受到在新区办事的便利度。

    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设立

    申请条件

    1.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4.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5.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6.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的加油点,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具体的设立条件。

    所需材料

    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

    2.承诺书

    3.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学习、培训、考核后取得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消防教育培训证等相关证书或资格证明

    5.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含加油站七寸彩照)

    6.市商务局核发的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及加油站建设批复文件

    办理地点

    新区范围内的加油站由滨海新区审批局审批。其中企业注册地位于经开区、高新区、生态城的,由辖区审批局初审之后上报新区审批局批准。位于保税区、东疆的加油站,可至各辖区审批局办理。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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