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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上门送服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事指南来啦,快收好~
发布日期: 2021-08-1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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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哪些场所需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动物饲养场(猪存栏三百头以上;家禽存栏一万只以上;牛存栏五十头以上;羊存栏五百只以上;兔存栏三千只以上;其他畜存栏一百头以上)

    2.隔离场所

    3.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4.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二、申请条件

    1.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

    2.生产经营区域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有关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3.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以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4.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5.有完善的隔离消毒、购销台账、日常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

    6.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三、所需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

    4.管理制度文本

    5.人员情况

    四、办理流程

    1.线下办:携带上述所需材料至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提出办理申请。

    2.线上办: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动物防疫」,选择所在区域并点击「在线办理」。

    组团上门送服务

    近日,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的肉羊养殖场想要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可是连续两次踏勘仍不符合办理条件。可是,问题该怎么解决呢?为帮助企业早日取得合格证,审批二室张娟娟、国永霜同区农业农村委渔业畜牧处刘志鹏联合上门服务,为这家养殖场进行动物防疫条件的现场指导。

    通过现场查看以及跟养殖场负责人深入交谈,工作人员发现养殖场存在污净道交叉、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不彻底、动物防疫制度未上墙等问题。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向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养殖场负责人柴经理对此次联合上门服务深表感谢,并承诺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尽早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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