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三个规定”知多少?区政务服务办公开承诺和大宣讲动起来! |
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以上简称为“三个规定”。
筑牢廉洁从政“防火墙”
6月2日,区政务服务办开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全办9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了“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并郑重承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做到七个“绝不”。
♦绝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
♦绝不向司法机关打探案情;
♦绝不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执法司法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绝不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绝不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绝不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非履行职责或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具体要求;
♦绝不做出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当好学思践悟“领头雁”
6月4日,区政务服务办组织召开“三个规定”大宣讲,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刘维明同志,为政务服务办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宣讲。
刘维明副检察长结合具体案例,围绕“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有理论阐述,又有案例剖析,授课内容生动,材料丰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宣讲结束后,区政务服务办党组书记、主任徐斐同志就落实“三个规定”向全体政务服务办党员干部提出三点意见:
❤提高政治站位。“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真正把“三个规定”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共同推动“三个规定”在滨海政务人中得到全面贯彻、全面落实。
❤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三个规定”制度要求,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积极发挥政务人带头示范作用,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加强自身建设。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规矩,规范行为准则,做到言有所诫、行有所止,坚决不过问案件情况、不转递涉案材料、不打探案情、不插手司法办案,共同营造独立公正的司法环境。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