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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的事业单位简易注销办事指南,请拿好
发布日期: 2021-03-05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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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务服务办统一筹划,审批五室联合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开设绿色通道,通过录制帮办小视频、建立微信工作群、设立解答专线等多种形式发布办事指南,全力做好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

    一、登录事业单位在线申请注销登记,通过扫描单位二维码图片登录单位账户,网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在线填报);

    ①单位名称:按照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规范全称。

    ②注销原因:选择“因合并、分立解散”。

    ③注销理由:填写依据批准撤销文件的发文机关、文件名称、文件号及内容摘要。

    ④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签署“申请注销”的意见。

    ⑤举办单位意见: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注销登记”的意见。

    2. 批准合并、分立的文件(一般为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文件,提交文件原件或加盖举办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权利义务承接证明》(需要注销单位、承接单位、举办单位三方盖章代替清算报告上传系统);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备注: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印章均遗失,需先行在举办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遗失声明,再从系统申请注销登记,系统要求上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由举办单位说明代替。

    如二维码丢失或者登录系统状态冻结废止,请致电联系区委编办韩老师65309688。

    二、审核通过,我办会通过系统通知单位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需要递交的材料有:

    1.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系统下载注意分页,尽量正反面打印);

    ①封皮单位名称处加盖事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

    ②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处签署“申请注销”,清算组织负责人手写签名、注明日期。

    ③举办单位意见处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注销登记”,举办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名、注明日期、盖举办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3.单位印章【包括事业单位全名公章、专用公章(冠以单位名称的钢印、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等专用公章)】;

    4.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需容缺后补的应提交举办单位承诺书)。

    ①印章及法人证书有遗失的,递交网页上传的举办单位出具已发布遗失公告的情况说明。

    ②如申请单位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及时上交印章及法人证书正副本的,应由举办单位出具承诺书。

    三、区政务服务办一楼制证中心领取办理结果

    单位提交纸质材料齐全的可现场领取办理结果(有容缺后补的单位,需在规定时限内将材料准确齐全后递交窗口同时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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