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了吗?! |
第一批《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16年1月换发,有效期五年。按照规定,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01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scjg.tj.gov.cn/
02点击在线服务→在线办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注册账户→输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领企业信息→输入企业基本信息→设置账户名及密码→注册完成。(已经有注册账户的企业直接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
03登录以后,点击页面下方“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点击“新增”→录入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表、指定委托书→点击上传材料→点击申请材料→下载材料。
04下载的材料打印出来(签字盖章)+补充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照片)→上传至“申请材料”→点击“提交”→等待预审。
05预审合格后带着上传的所有纸质材料到宝策大厦政务服务大厅二楼30窗口交件。(预审结果可登录录件系统查询)
06窗口交件→等待发放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系统录入过程中,如果遇到操作问题,拨打网站运维技术支持电话:4008703666。
有效期届满后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申请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程序办理,并注销原食品经营许可证。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