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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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面对面】承诺拿地即开工怎么申请?解读会安排上!
发布日期: 2020-12-2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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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2月24日)下午,区政务服务办组织召开滨海新区“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视频解读会。会议由办主任徐斐同志主持,区城管委、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住建委三家联合发文单位悉数到场,滨海建投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等企业代表,房友咨询、滨海信德等代建单位项目前期人员参会。同时,各开发区、各街镇负责项目审批或管理的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参与此次解读会。

    会上,徐斐同志讲解了文件出台背景,并与其他地区“拿地即开工”的方案进行对比。办副主任王洪宁同志对《方案》中的改革亮点情况进行细致解读,表示该方案的出台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体现。文件起草组成员湛江涛对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条款进行讲解。

    通过此次讲解会,各开发区各街镇负责项目审批的工作人员对“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提问环节,大家纷纷结合辖区企业特点和实施过程中的细节进行提问。

    “承诺拿地即开工”企业能得到什么优惠

    大家都知道工业项目早建成就能早投产,而按照常规审批流程,企业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到取得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间约30个工作日,这还不包括企业自行开展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对土地的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等工作耗时。

    本次改革实现,企业在土地摘牌当天,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之前可先行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对现场地形地貌、地下管线情况等进行勘察测绘,以土地成交确认书作为承诺拿地,符合条件马上开工,审批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实际开工时间较之前至少提前2个月。

    需要满足什么开工条件

    开工条件为: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确定承包单位。

    设定“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是因为拟建设项目应符合选址或规划条件及相关规范;

    设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确定承包单位”是因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施工单位组织工人施工的依据、蓝图,而具备正规、高效的施工队伍更是项目开工建设的根本。

    具体办理流程

    1.企业在获取土地出让公告后即可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采取“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模式。企业在确定项目名称、项目位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后即可持经法人签字、盖章的“风险自担承诺书”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区行政审批局会召集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住房建设委相关负责同志召开联席会,从全流程角度对项目采取“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模式的可行性进行会商会审,通过后,由区行政审批局为企业发放“前期工作意见函”。

    2.企业取得“前期工作意见函”后,可持此函开展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并联系土地出让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可开展的前期工作(包括地下线路及管线探测、勘探外业、地形地貌测绘、地籍测绘等勘察测绘工作)。

    3.完成前期工作后,企业委托的设计单位即可编制项目方案、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项目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后,向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核发“规划预审同意函”。

    4.企业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后,按照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签订告知承诺函。同时准备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要件材料,并按照本方案要求,出具满足开工条件的承诺书。

    以上4项工作需要与土地出让程序同步进行。

    5.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当日,企业将满足开工条件的承诺书、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要件材料分别提交区住房建设委和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建设委和区行政审批局当日核发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登记意见函,企业即可进场施工。

    6.项目开工后,企业需继续办理土地出让金缴纳、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证等手续,取得土地证后,持已取得的规划预审同意函、施工登记意见函及其他要件材料,分别向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和区行政审批局申请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下一步,滨海新区将集中精力推进改革落地见效,开启工程建设项目“承诺拿地即开工”时代,助推滨城建设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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