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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凡尔赛】9省市提高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却没天津?天津:我也就比你们早两年吧
发布日期: 2020-12-14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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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黑龙江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关于江西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里面明确指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而在此之前,广东、北京、成都、浙江、宁夏、福建、沈阳等地陆续提高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

    其实早在2018年9月2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就出台了《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进一步提高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方案》中指出,我市将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其中就包括构建小型项目快速审批机制,进一步采取减环节、压时限、优服务的改革措施。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对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内部改造和原挖原换的市政管网项目,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现状改建、扩建的项目,直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同时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凭承诺书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施工许可阶段

    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饰装修类项目(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工程除外)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消防审核备案手续后,到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即可开工。500平方米以下工程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审核备案手续。

    加快电网工程建设

    推进变电站、电力线路等电网工程项目以函代证、信用承诺、简化并行等联合审批机制落地。电网工程项目不再办理施工许可审批。160千瓦(kW)及以下低压工商业等所有外部电源工程,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许可、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等审批事项,只要明确破路方案、破绿方案、占路保护及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即可施工。

    只有快人一步的真抓实干,才能打败凡尔赛。作为低调务实的新区政务人,我们将会一如既往的脚踏实地将企业群众需求作为下一步工作方向,精心谋划、安排落实,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努力在打造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中展现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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