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继承公证难?请收藏这份指南!中心也有窗口能做公证呦→ |
7月底,大公公证处进驻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7号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委托公证、继承权公证、遗产分割协议公证、遗嘱公证等多项公证服务事项。
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继承公证是怎么回事儿:
李大爷突发疾病去世,李大爷的妻子想将李大爷名下的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于是来到公证处咨询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继承公证是什么?
如何办?
李大爷的妻子满肚子的疑惑……
什么是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Q:我老伴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在塘沽区,一套在红桥区,应该去哪里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呢?
A: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只要是天津范围内的房产,可以选择天津市任何一家公证处进行办理。
Q:除了房子外,我老伴名下还有一辆车,此外他也有几张银行卡,而我并不知道银行卡的密码无法取出,这些是否可以一起办理公证呢?
A:可以的,李大爷名下的车、房子和存款都是李大爷生前拥有的合法财产,在李大爷没有订立遗嘱或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一并申请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Q:那我老伴的法定继承人都有谁啊?
A:根据《继承法》规定,李大爷的父母、配偶、子女是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如果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李大爷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2021年1月1日新的民法典实施以后,在发生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如果李大爷的兄弟姐妹先于李大爷死亡,他兄弟姐妹的孩子可以代为继承应由父或母继承的份额。
Q:我儿子因意外在我老伴之前过世了,我婆婆因得知我老伴过世的消息伤心过度,后于我老伴过世了,那么本应该由我儿子继承的和我婆婆继承的份额如何处置?
A:分别适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本应由您儿子继承的财产份额由您儿子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本应由您婆婆继承的财产份额转由您婆婆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
Q:我公公因年事已高,身体不便,不能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怎么办?
A:只要您公公意识清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邀请公证员上门办理,公证处可以派人上门办理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0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0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03被继承人的婚姻证明;
04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05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06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存款证明等);
0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温馨小提示
继承公证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公证事项,如果需要提交的材料明细比较繁杂,不知道怎么开具也别担心,只要您如实陈述家庭成员情况,不遗漏、不隐瞒其他应该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有困难告诉公证人员,公证人员会协助一起收集证据材料,一起想办法解决。
欢迎随时咨询哦!
大公公证处咨询电话:022-66611314
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窗口: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宝策大厦一楼37号窗口。
天津市大公公证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自贸区)MIG金融大厦B座1层。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