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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天津民办医疗机构限制放宽!
发布日期: 2020-10-27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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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津市社会办医机构管理条例》废止,该条例为1994年颁布的地方性法规,2004年和2010年先后两次修订,第二次修订至今已10年。

    今后,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业务范围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执业。

    Q:我不是医师可以申请诊所吗?

    A:答:不可以申请个人诊所,可以企业名义申请。诊所应为企业的分支机构。

    Q:我是中医医师可以申请内科诊所吗?

    A:答:不可以。医师的执业范围应与诊所的诊疗科目一致。

    Q:诊所与周边医疗机构有距离限制吗?

    A:答:没有。

    Q:诊所与幼儿园、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应距离多远?

    A:答: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距离,需保证诊所不要对周边居民、各类机构和商户等造成不良影响,建议事前和周边做好沟通,进行充分的民意调查,以免公示期间出现问题造成损失。

    Q:我在医院上班能兼职开诊所吗?

    A:答:可以。

    Q:诊所里可以开设影像或者检验科吗?

    A:答:可以。需配备相关人员设备,有必要的需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Q:诊所里需要配备药师吗?

    A:答:可以有,如果没有可由医师或护士代替。

    Q:可以用小区内的住宅开办诊所吗?

    A:答:鉴于医疗机构的特殊性,住宅内开设诊所不符合院感要求,健康人群与患者容易交叉,不建议使用小区内的住宅开设诊所,建议使用临街的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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