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攻略】在新区,开一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办哪些证?怎么办? |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可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大类,最大的区别是两者的登记管理部门和办学结余分配不同。
办学结余分配方面,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终止办学时剩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经营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与营业执照/民非证是必备证照。办学许可证证明机构具备相应办学资质,营业执照(民非证)证明机构具有相应法人主体资格。与一般证照办理流程不一样的是,培训机构采取“前置许可”审批方式,即先取得办学许可证,再办理营业执照/民非证。
一、名称预先核准
关于名称核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也是不一样的
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规范名称应当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
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申请人可网上自行申请名称核准,规范名称应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或天津市)××培训学校(或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学校牌匾、成绩单、对外交流、招生广告和简章上可用简称,即“天津市滨海新区(或天津市)××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同时应在学校介绍中标注全称和营利性属性。
天津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平台(网址:http://zzsb.scjg.tj.gov.cn/)
二、办学许可证
无论营利还是非营利机构都要办理《办学许可证》,要求也是一致的,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办理,选择区划为“滨海新区”,搜索“教育机构”,根据所需办理事项类型点击“在线办理”,按步骤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所需材料即可。
1、校舍选址问题
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使用转租房屋、居民楼、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不得被铁路、重要公路、通航河道、高压输电线、输油管线和输气管线所穿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自有或者租用房屋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2、设施设备问题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设施设备应当与培训项目或者内容相适应,如桌椅、黑板、办公设备等是必备的,条件好一点的机构可为教室安装投影仪、白板等数字设备(非必要设备)。又如从事舞蹈培训的,应当有舞蹈教室;从事乐器培训的,应当有一定数量的相关乐器。
3、申请人在申请办学许可时,是否需要提交消防许可的相关证明?
首先,在申请办学许可时不用提交办理消防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其次,办学场所符合消防要求是办学应满足的基本条件之一,不用提交消防证明材料并不意味着校舍可以不满足消防要求,教育、消防应急等有关监管部门会在后期进行监督检查。
4、租用场地办学的,应当与谁签署租赁协议?
租用有关场地办学的,应当与场地的产权所有人直接签署租赁协议,不得转租,租期不得少于两年,且产权所有人应当出具其产权证明。
5、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注册资金数额有要求吗?
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为认缴)。
6、关于培训机构人员,需满足什么条件?
校长: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在个人简历中体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校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
教职员工: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或者相关专业技能资格。其中,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从事艺术培训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对应的艺术能力资质证明。每个学科或者专业的教师不少于1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会计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或者从业经验。
办理材料清单:
1、委托书
2、申办行政许可项目承诺书
3、天津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申请书
4、办学场所及设施相关材料,含房地产产权证明、使用说明或租赁协议、建筑平面布局图、设施清单
5、举办者拟作为办学出资的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等,含联合办学协议、有关办学出资的有效证明文件
举办者仅为一人或一个社会组织或举办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无需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举办者的办学投入中,实物投入为0的,无需提供《有关办学出资的有效证明文件》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指学校实际拥有的资产
7、捐赠协议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无捐赠的,无须提供
8、学校章程
9、学校工作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含身份证及资格证书、教师、财会人员名单
三、企业登记
获得办学许可后,培训机构根据营利属性的不同,分别办理民非登记或工商企业注册。
申办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区审批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获批后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疫情期间可通过邮寄办理。
申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区市场监管局申请企业注册,申请获批后取得营业执照。
登录天津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按提示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注册即可。网址:http://qydj.scjg.tj.gov.cn/
特别提醒:办证不收费
切勿轻听误信。办理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审批部门是不收费的,审批人员也不会私设门槛,更不会吃拿卡要,“手续费”“工本费”不存在的!不清楚怎么办?大厅还有热心的帮办专员红马甲,专业、安全、不花钱!
更多问题可拨打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2-66897195详细咨询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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