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2020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分值公布,复核开始,本期复核这样申请→ |
2020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分值公布啦,积分分值公布期为三个工作日,6月16日9时开始,18日17时结束。分值公布期内,申请人对分值有异议的可申请积分分值复核,逾期将无法查询分值和提请复核!!
积分分值怎么查?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居住证积分模块,网址为http://jzzjf.zwfwb.tj.gov.cn/index.html,点击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页面左侧栏目中的“积分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积分有异议,怎么申请复核?
为做好疫情防控,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本期实行网上提交复核申请,实时受理,即刻答复,全程不见面,改变以前现场提交复核申请的形式。查询积分分值后需申请复核的,点击查询结果下方的“申请复核”按钮,通过手机短信验证后申请复核。
1.在分数查询页面中点击“申请复核”按钮。
2.申请复核之后进行短信验证。
3.验证通过后可勾选复核的分数项,在输入框填写复核理由。复核理由为必填项,如不填写无法提交。
4.点击提交复核之后出现提示。
5.提交之后不可重复提交。
6.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将迅速为您复核,请耐心等待,保持预留电话畅通。
复核之前,先来看这些问题!!
1、异地就业缴纳社保不具备积分申请资格!
本市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具有同时在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情形的,不得在津申请积分入户。隐瞒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申报积分入户的,视为提交虚假信息。
2、社保积分这样算,补缴年限不积分!
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最高积22分;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28分,分险种单独计分。申请人积分时社会保险缴费不足整年的,积分可按险种分值计算到月后再行累加。
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及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的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间,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时间。
3、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婚姻情况积分!
积分申请人配偶在津就业的,且在本市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两年的,可申请婚姻积分,但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
4、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取消积分申请资格!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不予通过:
① 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非法收养)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
② 处于计划生育政策外怀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期间的;
③ 申请人有配合计划生育信息核查的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致使核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如有这种情况不积分!
申请人申请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积分的,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类别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一致的,方可予以确认积分,否则不予积分。
其中,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且持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申请人,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类别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一致的,予以确认相应积分,否则不予积分。近12个月是指予以确认社会保险积分时间的近12个月。
6、紧缺职业(工种)需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积分!
申请单位上传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应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的目录范围内,才可获得相应积分。
同时,证书所载紧缺工种所属行业、岗位和单位经营范围所属国民经济分类行业相符,方可获得相应积分,否则不予积分。如某机械工人持有医疗行业的证书,是不予加分的。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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