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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态】天津市互联网医院研讨会在我中心召开,促进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 2020-04-24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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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天津市互联网医院研讨会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召开,会议由市卫健委政务服务处处长马志忠主持,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主任徐斐同志参加,全市9个区和滨海新区5个功能区的审批人员及招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深入研讨了《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内容,从互联网医院的命名、科室设置、人员要求、技术要求、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现场新区各开发区招商人员介绍了项目需求,市卫健委专家和领导进行了一一解答,理清了工作思路,大家对互联网医院建设达成了共识。

    互联网医院通过互联网技术对常见病、慢性病进行远程复诊,为病人提供线上咨询、开具处方等医疗服务,可以满足群众足不出户看病的需求。看病模式的改变,让人们求医问药更加轻松和便捷。互联网医院的出现,对审批和监管部门来说是一道新的考题,也是迎接未来智慧医疗的必答题。互联网医院虽然刚刚起步,却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力量。各方面把好质量关口、筑牢制度堤坝,方能让互联网医院茁壮成长,守护更多人的生命健康。

    什么是互联网医院?

    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

    互联网医院怎么申请?

    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报告内容;

    3、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地址;

    4、申请设置方与实体医疗机构共同签署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的协议书。

    申请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或者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拟建立互联网医院,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互联网医院申请表

    2、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实名认证情况(含对应实体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正高级、副高级医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职称复印件)

    3、 设备设施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4、 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协议或技术服务协议(合作申请应当提交)

    5、 三级等保备案证明及本年度测评报告

    6、 互联网医院规章制度

    7、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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