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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积分入户申报常见问题权威解答视频版——住房公积金
发布日期: 2020-04-0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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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标内容及分值

    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4分。

    二、申请材料

    特别注意:以下两种情况才需提供材料

    1、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后移交至建行继续缴存的职工计算2015年以前年度积分的,提供开发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2、缴存年度早于2004年的职工(不包括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的职工)计算2004年以前年度积分的,提供原开户建设银行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的职工,不用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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