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科学防治分区分级做好不动产登记事项的通告 |
广大市民朋友、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做好防控工作的要求,着力实现疫情防控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双战双赢”,现就全市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深入推行登记业务网上办理。我市已实现除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以外的所有抵押登记业务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系统”网上办理;2020年2月20日起,天津市不动产登记APP“津心登”正式启用,全市不动产权属证书查验和登记簿查询、个人不动产变更登记及个人不动产转移登记网上办理功能全面实现。积极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和企业通过网络和手机终端办理各类登记业务,降低聚集风险,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进一步分区分级扩大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范围。如您确须到登记服务场所现场办理业务,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务必通过电话或天津市不动产微信预约平台提前与各登记经办机构预约,视疫情防控情况按各登记经办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现场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请按以下两种分区分级要求办理:一是市内六区、宝坻区和武清区继续按照我局疫情防控期间于2020年2月1日、2月9日发布的通告内容办理;二是其他区2020年2月26日起按照预约受理方式提供全部业务种类的现场登记服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化将及时告知。
三、严格落实登记服务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如您到登记服务场所现场办理业务,请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自觉佩戴口罩。进入登记服务场所办理业务需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的交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2、接受体温检测。主动配合在登记服务场所入口处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则不得进入登记服务场所。
3、严格扫码入场。登记服务场所张贴“津门战疫”程序二维码,登记经办机构安排专人引导、辅助扫码操作,所有人员扫码并登记后方可入场。
4、加强限流管理。办事人员要严格遵守限流规定,按指引顺序入场,保持1米以上间距,在指定的通道和区域办理业务。不得乱扔垃圾,不得随地吐痰。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对拒不配合者有权拒绝提供登记服务。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请广大市民尽可能使用“津心登”APP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2.如果您确实需要到现场办理,请关注“天津市不动产登记预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咨询电话:022-62016868。
3.请大家按照预约时间到达现场,不要提前。
4.现场办理请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指示牌和地面标识,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间隔。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