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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建筑活动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许可
发布日期: 2020-02-12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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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2个或者2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第一步:登录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注册资料,打印注册申请表并上报网上数据。(网址http://zwfw.zfcxjs.tj.gov.cn/,或搜索“天津市住建委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建议使用Google浏览器)

    第二步:至初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在新区需要到新区审批局办理呦~

    第三步:初审通过后需再提交相关资料至市级审批部门,通过后即可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申请材料:

    新注册

    1、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tj.gov.cn或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直接下载。申请人需携带《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汇总表》)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变更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

    3、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4、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新区审批局二级建造师注册、变更事项为即办事项,材料准备齐全后,可当场办结。经过网上初审后,可线下预约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累计办理7件,接待咨询3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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