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产600万平方米塑料膜卷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5-07 09:01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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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27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600万平方米塑料膜卷材项目

    天津市吉源防水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古林工业区海盛路701

    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你公司拟投资500万元人民币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古林工业区海盛路701号天津市吉源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安装上料机、挤出机、粉碎机、三辊机、涂胶机、覆砂机等设备,建设两条卷材生产线和两条涂胶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年产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400万平方米及高分子卷材200万平方米。项目环保投资10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2%

    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挤塑工序和熔胶涂胶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和异味(非甲烷总烃、TRVOC、臭气浓度),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P1);粉碎工序和覆砂清砂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P2)。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防止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2、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与循环排污水一同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达标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大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和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除尘器除尘灰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废催化剂交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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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7-5/1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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