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23-2027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04 14:37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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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23-2027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海滨街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为维持油田的产能,拟第一采油厂的港中油田、港东油田、马西油田十一个区块(包括个新区块和个老区块)总体部署400口钻井,其中生产井300口、注水井100口,总进尺814.8千米,并配套建设30千米单井集输管线和10千米单井注水管线,新增钻井和配套单井管线均位于现有井场用地范围内,不涉及依托工程改造;同时,由于部分生产井进入闭井期,该项目拟对部分生产井及相关管线实施退役作业,计划每年退役井的数量为10~40口。项目采用逐年滚动开发方式,新增的产能与历年开采逐渐降低的产能可实现平衡,投产后第一采油厂的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基本维持不变,各油田采出液及伴生气理化性质基本不变。项目总投资为3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130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1.38%

    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井场严禁夜间施工、优先使用网电;机械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井场的洒水抑尘;管线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至马西联合站处理钻井液须采用水基泥浆钻井液,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和废弃泥浆钻井岩屑等运至大港油田原油运销公司处理;废包装物和废焊条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废油漆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运营期间进一步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各类污染物满足厂界限值要求井采出经现有的集输管线输送至港东联合站、马西联合站和唐家河联合站井下作业废水运至马西联合站,上述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不外排;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落地油交由大港油田原油运销公司处理;井下作业产生的废机油、废沾油防渗布、废沾油手套及抹布等运至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在新增井的退役期间,管线扫线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送至各联合站经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废焊条、废弃旧设备及管线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落地油与受污染的土壤交由大港油田原油运销公司处理。

    4.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加强管理等措施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削减措施,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天津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023.12.4-12.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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