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办关于2021年法治建设 的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03-21 09:31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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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全办人员的法律意识,运用法治方式深化各项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履行政务服务职责,促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其中一企一证综合改革入围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现将我办2021年法治建设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人职责情况

    (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方面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

    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2021我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4,集体学习宪法、民法典、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10余次。组织党支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在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方面:我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单位三考合一绩效指标,明确负责领导和责任部门,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和落实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年终述职。

    (三)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方面: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我办进一步修订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决策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办专业法律顾问,参与我办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审查、应诉应议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由4名公职律师为我办日常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等各项法律事务工作。三是落实负责人出庭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十项措施》,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今年郑侠诉我办信息公开一案中,全面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定义务,主动参与庭审。四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督查工作。认真组织研究《天津市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2021年版)及任务分解表》,逐项对标对表,全面落实涉及我办的示范创建指标,安排专人赴依法治区办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专班,做好示范创建的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其中我办一企一证综合改革在天津市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公众评选投票活动中排名第三,成功入围2021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全力做好天津市和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迎检工作,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家禄在我中心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过程中充分肯定了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

    二、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我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动网上审批为常态、网下审批为例外,全区网办率达到96.8%;对企业和群众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出件,即来即办、立等可取,马上办比例达到85.5%办理即办件6572;升级便民服务事项滨海通办”2.0版,77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沉至21个街镇、472余个村居受理,实现家门口就近可办的同时,全面落实“综合一窗”制度,严格规范办理服务流程新增4家众创空间“政务服务工作站”,累计达到16家,覆盖创新创业企业千余家,为企业提供就近服务。与北京城市副中心、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海淀区,河北省渤海新区、唐山市曹妃甸区,山西省大同市建立“跨省通办”联动机制,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内153个政务服务事项 “同事同标”依托滨海新区政务帮办平台创新推出智能审批模块,户外广告临时悬挂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6个事项实现自助申报、系统智能化审批,累计办理2000件。

    (二)着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强化审批事项管理。公布《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版)》,共1544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时明确5个开发区45区级单位的具体审批权限,切实构建全区“一张清单”管服务的良好局面。二是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新区全域执行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举措,梳理出滨海新区“证照分离”改革清单184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37项,审批改为备案9项,实行告知承诺42项,优化审批服务121项,25个事项同时享受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两种改革方式,有效扩大改革叠加效应。2021年滨海新区采用审批改备案方式办理636件,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8708件,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办理19570件。不断扩大“最简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对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和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许可证延期、变更实行最简告知承诺制审批。截至目前,滨海新区已就17个事项出台最简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三是持续深化一企一证综合改革。推出一企一证改革2.0版方案,在加强工作协同、规范办理流程、优化智能审批、建立考核机制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服务更高效,累计办理512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对行政许可证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予以认可通用,真正实现“一证准营、全市通用”。探索数字经济“一企一证”,在新区政务帮办平台上线“互联网医院”智能审批模块,“一企一证”覆盖行业增至49个。今年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第37期(总第996期)专版刊发了《天津滨海新区探索“一企一证”改革》的经验材料;2021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特别指出,“要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举措”;《人民日报》“2021年国务院大督查综述之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便民利企更高效”一文报道了滨海新区“一企一证”改革;入围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

    (三)着力规范审批中介服务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严格遵照执行天津市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联合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重点整治“红顶中介”,打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和考核。研究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考核办法》,强化对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促进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三是推广“中介超市”应用宣传引导企业和中介机构使用网上“中介超市”,实现网上全程留痕,切实提高中介服务效率,全年新区企业使用中介超市选择中介机构服务280次。

    (四)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不断加强营商环境顶层设计。对标京沪等标杆城市制定实施《2021行动计划》,30项重点任务,145项具体改革举措高标准推进“环境优区”战略,提出30项具体工作任务,各项任务均已完成国家发改委组织的202018个国家级新区营商环境评价中,滨海新区总体评价优秀18个一级指标中13指标表现优秀,8个一级指标中13个指标表现优秀,成为各相关指标领域的标杆。因在营商环境建设中贡献突出,我办及我办1名公务员分别被区委区政府给予集体嘉奖和记三等功的及时奖励。二是优化政务诚信环境。统筹全区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制清单,2021年共办理“教师资格的认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相关事项5600余件。进一步深化承诺办理、容缺受理。对符合承诺审批事项的,通过审查已提交的材料,即可先予批准。对适用“容缺受理”的事项,做到边审边补,并行办理。2021年共有796家市场主体享受到“承诺办”、“容缺办”便利化审批服务。

    三、积极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一是组织专家辅导讲座。1月22日我办邀请天津张盈

    律师事务所的“天津市优秀公益律师”佟彤举办了“民法典专题学习及研讨会”。会上,佟律师从审批业务中常见的问题入手,详细讲解了法人和非法人的构成,并以案释法诠释了依法行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执法要点和执法风险。11月12日,邀请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邢弢律师就政府信息公开举办专题讲座。培训会上,邢弢律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定义、背景、意义等进行了详细介绍,结合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公开的方式、平台建设及年度报告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二是组织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坚持以评促学、以考促用的原则,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

    三是召开专题宣讲会。为更好的服务企业,促进新区经济发展,我办会同区“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办公室、区金融局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邀请自贸区法院宣讲“民法典担保制度下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解读”,方正证券公司宣讲“辅导保荐企业上市及国内资本市场状况”,用法治赋予企业成长“加速度”。

    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是发挥大厅优势。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活动载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播放宣传片、设置宣传展牌,开设政策讲解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现场解答相关法律咨询,面对面宣传惠企政策,提升企业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开展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单位公众号“新政服”持续推出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权力意识;在公众号开设系列普法讲堂,重点解读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民法问题,充分宣传法治新规定、新精神、新概念。三是做好常态化普法活动。利用好“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诚信建设宣传周”等重要法治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干部职工责任担当精神和依法履职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

    五、下一步计划

    严格落实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全面深化“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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