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水南调水系(新城镇至八米河段)治理-北水南调干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12-01 13:46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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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2020-120116-92-01-005770)

    关于北水南调水系(新城镇至八米河段)治理-北水南调干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北水南调水系(新城镇至八米河段)治理-北水南调干渠工程拟建于滨海新区新城镇境内,北起北河滩泵站桥下游经北水南调干渠,南至津晋高速穿路箱涵北端 。治理河道全长3.98km,对北水南调干渠(桩号K0+000~K3+980)进行清淤、加高加固堤防;河道护砌60m;河道沿线24座建筑物中拆除重建桥涵8座,拆除阻水建筑物11座,1座节制阀和隐涵各增加1个闸门,3座保留不动。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9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77公顷,临时占地2.22公顷。工程挖填方总量为5.45万立方米,弃方1.85万立方米。你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土方的运输、放置,做好防护措施。

    工程总投资为1961.2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60.85万元。计划总工期为4个月。

    二、《北水南调水系(新城镇至八米河段)治理-北水南调干渠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该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6.99公顷。

    四、同意《报告书》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本项目划分河道工程区、建筑物工程区、临时堆土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交通道路区、弃渣场,共6个防治分区。

    该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按照防治分区及分区措施进行治理;各类施工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恢复。切实加强施工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与运行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要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突出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六、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81.7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9.41万元,临时防护措施投资7.51万元,独立费用47.26万元(含水土保持监理费8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2万元),预备费3.6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79万元。

    七、在工程实施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如水土保持方案有重大变更应依法履行变更程序。

    (二)定期向滨海新区水务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并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定期向滨海新区水务局提交监测报告。

    八、该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公司应负责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向滨海新区水务局报备。



                            20211126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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