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泥无害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项目代码:2018-120116-42-03-000686)
关于污泥无害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
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天津市赛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范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整改通知》(津滨水保整〔2021〕26号)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天津市赛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二期)(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为:二期新建规模为200吨/天污泥无害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接收处理市政污泥。已于2021年1月开工,现为补办手续。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94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该项目挖填方总量为6.64万立方米,挖方4.11万立方米,填方2.53万立方米,借方0.25万立方米,弃方1.83万立方米。
该项目总投资为12066.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440万元。总工期约为11个月。
二、《污泥无害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该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该项目永久征地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面积为3.94公顷。
四、你公司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滨海新区水务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并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该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公司应负责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向滨海新区水务局报备。
2021年11月23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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