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办2019年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3-10 10:42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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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务服务办2019年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区政务服务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部署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指导支持下,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全面深化“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现将落实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19年区政务服务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安排》,全年分13个专题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党组学习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责。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社会法治氛围。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社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二、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一)探索“一企一证”综合改革

    12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探索“一企一证” 综合改革的决定》,为“一企一证”综合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围绕企业准营的目标,按照一张清单、一个系统、一窗受理、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次踏勘、一证覆盖、一企一检的基本思路,将一个市场主体开展多种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张载有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政许可证。将企业准营涉及的多部门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合并减少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破解企业准营多头审批的问题。

    (二)打造全流程自动化管理制证中心

    由受理、审核、批准“三分设”转变为受理、审查、踏勘、批准、制证“五分设”。对160余项审批证照的模板、打印、盖章、发放进行集中管理,实现流程管理自动化、印章管理智能化、设备管理集约化、数据共享便利化。将各审批室6枚印章集中为制证中心1枚审批专用章,专人保管,指纹解锁,盖章过程360。摄录实时场景,影像资料云存储,确保用章安全。

    (三)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

    报请区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加强审管衔接,进一步明确审批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全国首创审管联动掌上系统,便于监管部门形成监管档案,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即时互动、精准推送,审批之后有人管、全覆盖。

    (四)持续深化“五减” “四办”改革

    许可事项“网上可办”达到100%;“马上办”77项,达到34.5%; “就近办” 109项,达到48.9%;“一次办”191项,达到85.7%。94 项许可事项可实行承诺制办理,占比42.2%,共有711件实施了承诺审批。

    (五)市级下放管理权限

    我办承接625项市级权力事项(实际承接597项)中的118 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前共计办理2395件,实现市级权力新区“接得住、用得好”。区发改委等部门负责的61项行政许可、确认事项分别采用整建制进驻大厅、纳入综合受理等方式进驻大厅办理。组织各开发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梳理承接的市级下放权力事项,积极推动各开发区以直接承接、“滨海通办”等各种形式承接市级下放权力事项,16家市级部门与各开发区签订委托下放协议,真正实现了属地化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我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集体研讨,法治建设重要问题亲自部署协调,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将依法行政落实落细。组织多种形式宣传《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心策划组织,周密谋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发〔2016〕27号)要求,我办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办有法制审核人员3名,连续六年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并将我办聘请法律顾问情况报区司法局。2019 年8月聘请四方君会律师事务所为我办法律顾问,参与我办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核、应诉应议和法律咨询工作,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截至目前已进行十余次审批业务法律咨询工作。

    五、积极完成法治建设任务

    研究并制定《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整改方案》,组织开展四期“营商环境大讲堂”系列讲座,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知水平;利用公众号等新媒体和中心电子屏宣传“津八条”、“津十九条”、《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信息;加强业务培训,开通在线帮办平台,优化审批办事指南流程;强化工作纪律,加强党建引领,制定街镇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规范;坚持廉洁高效,规范执法程序,主动服务企业。

    六、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一)主持学习宪法修正案核心要义

    12月5日,我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党组会全体与会同志学习宪法修正案六大核心要义。通过学习宪法修正案,联系我办工作实际,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二)积极开展应诉工作

    2019年1月,郭晋汾向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我办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请求行政赔偿,相关负责人积极应诉,经过二审终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我办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与行政复议机关配合做好共同被告的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复议决定、法院裁决。

    (三)组织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我办认真组织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原则,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2019年我办共有113名公务员参加了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政务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办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9月3日,我办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现场集中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 450余人,办理业务380余项,充分推动条例宣传进街道、社区、学校、商场、园区、企业。

    (二)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8月30日,我办举办婚姻法知识讲座,围绕结婚条件、婚姻有效性、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离婚手续、家庭子女关系等方面,结合法律条款和相关案例进行讲解,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意识。

    9月30日,我办召开政务服务办第四次办务(扩大)会议,会上各成员分享学习了郭晋汾诉我办医疗行政许可纠纷案,以案例讲解诠释行政许可行为符合法定程序的重要性。

    (三)组织法治宣讲活动

    9月5日我办举办首期滨海新区“营商环境大讲堂”,《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起草者、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办公室王延维副主任授课。各开发区、委办局、街镇分管负责同志以及我办全体干部200余人聆听。全体成员深层次理解《条例》出台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精准把握《条例》核心要点,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条例》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10月16日,举办第三期“营商环境大讲堂”,邀请市人大法工委立法处副处长李昱旻、区政务服务办副主任白冰冰解读《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业商会、异地商会代表,部分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台资企业负责人,政务服务系统干部共计200余人参加。

    每期“营商环境大讲堂”活动内容即时同步到政务服务官网、“新政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媒介,利用新媒体进行线上“二次宣传”,并组织党员干部积极转发宣传,扩大活动影响面,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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