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滨海新区 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95-9952-2021-00006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文  号: 津滨营〔2021〕1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1-27
发文日期: 2021-01-27
有效性: 有效

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滨海新区

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平台经济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区政务服务办

2021127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平台经济

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平台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2026)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水平,加快引进培育互联网平台企业落地新区,为新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新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部署要求,以“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持续开展简政放权,精简审批程序,优化服务水平,聚焦企业关切,提前介入服务,着力帮助企业降低合规成本,提升企业发展信心,为引进培育更多互联网平台项目落户新区保驾护航,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力滨海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举措

(一)建立联席服务机制。依托区“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组,建立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务服务办负责统筹组织开展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工作,牵头协调研究解决平台企业反映的市场准入准营障碍问题,为平台企业落地提供全阶段全方面审批服务保障。各开发区、区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工作协同,收集平台企业反映的市场准入准营障碍问题,提出办理意见,做好平台企业服务和培育工作。

(二)放宽登记注册限制。争取市市场监管委支持,授权经开区开展平台经济集群注册登记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提供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地址托管服务,开发平台经济个体工商户集群注册登记管理系统,与电子商务平台之间实现互联互通,方便平台内个体经营者批量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相关手续。同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平台企业及平台内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平台企业落实对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日常管理、组织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涉税事项和年度报告、配合经开区管委会定期开展风险核查等各项义务。

(三)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清理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事项有关要求,对仅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的平台,除直接涉及人身健康、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金融、新闻等领域外,原则上不要求平台企业比照平台内经营者办理相关业务许可。推行“集群注册+许可秒批”服务模式,选择一批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较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平台内个体经营者办理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登记时由系统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许可办理部门并自动作出审批决定,实现证照“联办+秒批”。

(四)做好政策指导工作。积极主动与意向平台企业对接,帮助平台企业准确理解相关领域市场准入政策,就政策落实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对于按照规定不需要办理相关业务许可的平台企业,由区政务服务办协调有关审批部门作出书面形式的明确指导性意见,彻底打消平台企业顾虑,全面提振平台企业发展信心。

(五)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对于按照规定确实需要办理相关业务许可的平台企业,统一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创新运用并联审批、承诺审批等新模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为平台企业提供办事便利,为平台企业快审批快落地保驾护航。

(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于平台企业需要办理的许可证照涉及由国家部委、天津市有关部门审批的,按照上下对口一致的原则,区级对应部门主动介入,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积极争取上级行业部门给予支持,帮助平台企业申办有关许可证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搭建渠道,协助平台企业对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帮助企业申办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七)提供主动靠前服务。充分发挥各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专员作用,指定代办专员团队担任首席服务官,为平台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对平台企业代办事项和反馈问题建表立档,跟踪办理进度,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企业代办事项和诉求一一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聚焦平台企业关切的突出问题,着力清理规范制约平台企业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市场准入机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二)注重协同配合。切实发挥联席会统筹协调作用,区政务服务办在协调解决平台企业审批相关问题过程中,涉及到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事项,其他部门要主动配合,相互支持。涉及到国家部委、市有关部门的,区级对应部门要主动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三)提升服务质效。认真落实好首席审批服务官制度,在引进培育平台企业工作中全程跟踪,主动与企业联系人对接,建立工作台账,全面规范记录平台企业反映的市场准入审批相关问题和协调解决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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