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 区住房建设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重点 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包保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95-9952-2021-00001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文  号: 津滨政务发〔2021〕1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1-04
发文日期: 2021-01-04
联合发文机构: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住房建设委
有效性: 有效

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

区住房建设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重点

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包保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重点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包保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区政务服务办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    区住房建设委

202114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重点国有企业建设项目

包保服务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重点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按照区领导关于对央、国企实行包保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分管政务服务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务服务办、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滨海新区重点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包保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组织协调全区重点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包保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办,由区政务服务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督查整改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统筹推动各开发区、各职能部门开展服务工作;负责衔接各有关单位,督促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实行专班服务挂牌督办

(一)对在建项目存在问题逐个销号

区政务服务办负责对在建项目进行梳理,逐一电话回访,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审批环节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根据问题涉及的部门和项目属地街镇,明确责任部门和街镇,由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督办;确有审批瓶颈问题的项目,由区领导按照包保模式,推动问题协调解决,逐个销号。

(二)对新建项目建立审批服务台账

区政务服务办负责对国有企业在滨海新区新申报的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即建立审批服务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办理审批手续进展情况,直至项目完成验收备案。

(三)实行红黄绿灯督办制度

建立到期预警、超期警示、催办督办机制。对立项后正常推进的项目,标记为绿灯,持续跟踪项目进度;对于立项后3个月内非企业原因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标记为黄灯,提醒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关注、及时推动;对于立项后6个月内非企业原因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标记为红灯督办,明确责任单位全力推进项目进度。

(四)建立季调度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调度会议,通报滨海新区重点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遇到的审批方面问题,对审批服务台账中标记为红灯、黄灯的项目进行调度安排,限期推动解决。

(五)对难点问题实行包保服务

对重点国有企业建设项目遇到的难点问题,按照问题涉及的责任部门或项目属地街镇,由领导小组明确对应的分管区领导同志负责包保,落实包保责任,抓紧组织协调推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滨海新区政务帮办平台、公众号等媒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介绍我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的新政策、新招法、新举措,把政策宣传好、解读透,扩大政策知晓面,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受益。

(二)加强策划生成

按照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将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前策划生成环节落实落细,在国有企业建设项目策划生成过程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前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避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不符合产业规划、侵占生态红线、土地权属不清等问题。

(三)加强帮办服务

对科技创新、高端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和公共服务等领域重大项目和在地央企国企项目实行帮办制度,在项目单位第一次咨询时即安排帮办人员跟踪服务。由帮办人员组织各阶段牵头部门提前介入,为项目审批做好咨询辅导、流程定制、协调催办、跟踪反馈全程服务。

附件:在地央企、国企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台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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