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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环境典型案例】天津三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庭审一起涉外专利侵权案件
发布日期: 2020-03-16 14:20      来源: 天津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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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称天津知识产权法庭)于2020年4月21日通过互联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外发明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法院聘请的技术调查官参与了庭审技术事实调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的百余名专利审查员也通过互联网旁听了本案的审理。

    原告是一家法国著名童车生产商,旗下拥有多项知名童车品牌,在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其享有名称为“可折叠的婴儿车”的发明专利。被告一为山东一家货物出口代理商,被告二为河北省一家童车销售商,被告三为河北省一家童车生产企业。原告主张被告三生产的由被告二及被告一出口至沙特阿拉伯的一批婴儿车侵犯了其上述专利权,故申请海关暂扣该批货物,并向天津知识产权法庭提起诉讼。

    因面临被控侵权产品即将出口的情况紧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受理原告的行为保全申请后,在短时间内快速高效完成现场勘验、样品提取、组织听证、专利技术比对等程序,并于2019年12月6日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告一和被告二出口涉案婴儿车的行为。据悉,该行为保全措施为全国首例在发明专利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中,通过行为保全的方式禁止被告出口涉嫌侵权产品的案例。不同于以往权利人多采用财产保全的方式,阻止侵权产品出口,此行为保全措施直接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权行为,即禁止出口被控侵权产品,不仅避免了被控侵权产品出口后判决难以执行,也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的继续和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案件进入到开庭审理阶段时,遇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考虑到各当事人及代理人均处于外地,来天津现场开庭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决定采取互联网开庭的方式公开审理本案。外地当事人不需要到法院来,而是在家里利用互联网通过手机、电脑参加网上庭审。虽然当事人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但是庭审中通过移动摄像头进行远程技术对比,完整的庭审环节一应俱全,各个庭审环节都能通过互联网完整地呈现,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据悉,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在疫情期间充分利用互联网,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完成开庭,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本案即为疫情期间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的最为典型的重大案件。

    作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之一,该案同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实时直播。休庭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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