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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东名轩项目配套雨污排管线工程(海景七路段、港东十二道段、二经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9-2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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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港东名轩项目配套雨污排管线工程(海景七路段、港东十二道段、二经路段

    2、建设地点:滨海新区大港港东新城

    3、建设单位:天津市港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环评单位:天津潮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海景七路、港东十二道、二经路分别敷设雨、污管线等,作为港东名轩项目配套工程。其中海景七路段(南起港东十二道,北至永明路(东延))敷设雨水管道414.2米、污水管道413.2米,建设雨水检查井10 座、污水检查井11座;港东十二道段(西起二经路,东至海景七路)敷设雨水管道529米、污水管道552米,建设雨水检查井14座、污水检查井14座;二经路段(南起港东十二道,北至永明路(东延))敷设雨水管道343.3米、污水管道384.3米,建设雨水检查井9座、污水检查井12座。雨、污水管道分别为DN600-DN1200、DN300-DN400的钢筋混凝土管道。

    6、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如确需施工,应向我局另行申请;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利用周边卫生服务设施,不单独设置厕所。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并交市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弃渣土按照天津市工程弃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该项目无新增污染物总量。

    7、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仅适用于报告书。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9、发布日期:2020-09-25

    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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