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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水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告知承诺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9-0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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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滨海水厂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西围堤道以东、北穿港路以南

    三、建设单位: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

    四、环评机构: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拟做出的决定内容: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人承诺书》及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同意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的内容开展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严格落实你公司承诺内容。在项目设计、施工、运行中严格按照报告表所述内容建设及运营,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污染防治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滨海水厂改扩建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0.905吨/年、氨氮0.0815吨/年。若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按程序重新报批。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应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

    六、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上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

    七、发布日期:2020-9-8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22-6689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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