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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利运网吧申请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利运网吧申请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1-1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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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利运网吧申请筹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公示。

    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利运网吧

    经营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渡口村22号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投资人:刘翠峰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如对上述公示对象存有异议,请于2020年2月6 日前,将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到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四室。邮编:300450;联系电话:66897870。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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