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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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丨2023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落户结束,准迁证开始发放!
发布日期: 2023-12-26 09:07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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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第二期积分落户进入发放准迁证阶段。积分落户人员名单公示期已结束, 现已进入发放准迁证阶段。如对办理落户滨海新区迁移手续有疑问的,拨打咨询电话022-66896826。

    01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共有两种,请选择适合自己的办理途径。

    传统的户口迁移手续。迁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注意不要将第二联、第三联自行撕开)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迁入,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

    新增“跨省通办”业务。选择“跨省通办”可不用返回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申办人可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本市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津。由落户地派出所与申办人户籍地派出所对接业务,办理迁出手续。该业务需落户地派出所和迁出地派出所协同完成,具体办理时长可与落户地派出所确认。

    02发证时间

    公安机关在接到市人社部门转递落户名单后,需通过数据核验、导库、纠错等工作,预计12月末开始打印发放《准予迁入证明》,2024年1月中旬(公示结束20个工作日)发放完毕。如遇不可控因素无法按期发放《准予迁入证明》的情况,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重要通知”内容。

    03发放方式

    《准予迁入证明》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预留的收件地址,请保持预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

    04信息修改

    《准予迁入证明》登记信息如有误,落户在滨海新区的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信息变更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积分落户公安窗口办理。

    05《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

    有效期为40天,请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户口迁出后的30天内,请持落户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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