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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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建设项目环评备案可以在新区政务帮办平台申请啦!
发布日期: 2020-07-29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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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避免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管理系统”因维护或网络等原因,导致“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法正常办理的,建设单位可登录滨海新区政务帮办平台,下载空表填报完成后上传,建设单位就其填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我办将相关信息同时抄送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不过系统恢复后,建设单位还是要登录系统(http://60.30.64.236/REG/)进行正常网上备案,以获得系统备案编号和回执,完成备案程序。

    哪些单位需要办理环评备案?

    根据市环境局发布的《关于做好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工作的通知》,部分行业实施环评豁免、环评告知承诺制

    一、豁免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环评手续办理,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相关项目可直接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

    二、对畜牧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汽车制造业等17大类44小类低风险轻污染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照环评告知承诺制报批环评。

    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准备好环评文件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要件报送新区行政审批局后,不经技术评估、直接公示,公示期满后即印发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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